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概况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部门工作和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期分析学校政治生态,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实施并检查考核。
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
3.负责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纪检监察建议。
4.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和案件调查审理工作。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存在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作风纪律松弛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或者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6.负责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
7.负责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8.负责完成校党委和校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在校党委和校纪委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组织对全校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廉考核。
3.负责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个人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整治落实工作。
4.负责对受理的检举控告提出处置意见,确定具体承办人员,组织并参与处置工作。
5.负责制定年度廉洁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教育效果。
6.负责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并结合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等。
7.负责部门人员的思想、业务、组织以及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组织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8.负责部门经费的管理并合理安排使用。
9.负责加强与上级纪委监委和其他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动态与信息。
10.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完成校党委和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做好部门各项日常工作。
2.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参与对全校中层干部的廉政考核。
3.配合落实上级纪委监委、校党委和校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4.协助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各项监督工作。
5.参与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及审理工作。
6.负责起草学校纪检监察方面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及各项规章制度等。
7.负责起草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等,并积极参与实施,形成情况报告,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与工作流程。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岗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和警示教育大会等会务工作,拟定下发通知、公告及纪律要求。
2.负责纪委委员会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部门例会等会议、活动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编印工作,督办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
3.负责参加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
4.负责对上级纪委监委传来的机要件、校内重要文件做好台账,按要求进行文件传阅、登记和管理。及时与上级纪委监委等部门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5.负责组织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起草测试通知、编印试卷并组织实施。
6.负责落实廉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
7.负责对接校内各部门、单位,做好安全员、报账员、网站管理员、通讯员等项工作并按时完成校内信息报送。
8.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岗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负责对学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学校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
4.负责调研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强化选人用人关键环节监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做好保密相关工作。
5.负责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做好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按要求上报。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提出集体分析研判建议和分办处置意见。
6.负责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谈话函询、初核、审查调查、立案等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撰写审查调查相关文书,安排与受处理党员、监察对象的谈话及事后教育,落实执纪执法安全规定。负责问题线索处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7.负责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8.负责组织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职不力、失责失职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9.负责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就受到处理情况或谈话函询等需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情况及开展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审理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案件。
2.负责协助校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受理对违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和对违法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4.负责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并做好处分后的跟踪监督、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5.负责案件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6.负责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和研判。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石家庄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石家庄学院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邮编:050035 电话:0311-66617057 0311-66617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