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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石家庄学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石家庄学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共30名)聘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着力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根据《石家庄学院特约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石院党〔2021〕62号),现继续面向全校选聘第三届特约监督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期限
面向全校师生公开选聘特约监督员30名,聘任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宜履行职责的,经学校研究可以提前解除聘任。
二、选聘对象
(一)在校在职教职员工,优先考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
(二)历任特约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择优聘任。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具备较高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党纪法规知识并具有一定专业能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四)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安排,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推荐方式
原则上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推荐1名人选。学生与民主党派、无党派推荐人选点对点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推荐工作要注重发扬民主,在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决定有关人选。
(二)审核聘任
学校纪委根据选聘条件及工作实际,对拟推荐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初步通过后,报请学校党委研究审议,最终确定聘任人选,并颁发聘书。
(三)报名方式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相关部门、单位填写《石家庄学院特约监督员推荐表》,并于4月10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邮箱jwbgs@sjzc.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严格对照条件审核把关,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责任意识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同志推荐上来。
(二)加强指导,提升质效。学校纪委将加强与特约监督员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必要工作保障,定期组织党纪法规学习培训和专项监督活动,不断提升特约监督员履职能力。
联系人:檀老师 联系电话:0311-66617057。
 
 
纪委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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