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实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石家庄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校内文件,经请示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决定开展本学期廉政谈话,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话时间
本次廉政谈话需在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7日内完成,具体时间请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二、谈话主体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进行)
三、谈话内容
(一)各二级单位汇报本部门(单位)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汇报: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市委以及学校党委部署要求情况;对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分析研判情况;对全年工作的谋划部署以及制定的贯彻落实措施情况;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本部分请结合巡视整改、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及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
(二)各二级单位系统梳理汇报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自身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情况
主要汇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本部门(单位)的廉洁风险梳理排查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化解师生关切的急难愁盼情况、日常工作中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情况。
(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对照《调研式监督发现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汇报、总结工作,做到前期准备、谈话过程以及后期整改全过程从严,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二)规范记录,及时报送。谈话结束需填写《廉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记录表内容要真实完整、表述清晰,有关签章要求详见表格底部标注。各部门、单位需在7月21日17:00前,将谈话记录表纸质版(签章),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商霄杰,联系电话:66617057)。
(三)强化整改,跟踪问效。对谈话中提到的自身问题和不足,各部门、单位要主动认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学校纪委将对谈话开展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批评。
附件:《廉政谈话记录表》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